为加强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规范注册申请人自检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注册自检管理规定实施指南(征求意见稿)。本文将对意见稿的核心要点进行梳理总结,以期为相关企业和从业者提供参考。
01核心要点概览 1. 质量管理体系 纳入体系:注册申请人应将自检工作纳入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附录要求。 文件与记录:需制定与自检工作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确保其有效实施和受控。 2. 自检能力与人员 自检能力:注册申请人应具备相应产品的自检能力,配备与产品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设备设施,具有专职检验人员。 人员要求:检验人员需为正式聘用的专职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要求,经过培训和考核。 3. 设备与环境 设备配置:应配备满足检验方法要求的仪器设备,建立和保存设备档案、操作规程、计量/校准证明等。 环境设施:实验室环境需符合检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规定,保留相关记录。 4. 样品管理 管理程序:应建立并实施检验样品管理程序,确保样品在各个环节受控。 一致性:确保注册自检产品与留样样品、委托检验样品的一致性。 5. 检验质量控制 检验方法:依据拟申报注册产品的产品技术要求进行检验,优先采用标准检验方法。 质量控制:制定检验质量控制程序,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方法,确保检验结果的有效性。 6. 记录控制 记录程序:建立记录控制程序,确保记录规范、真实、完整、易获得和可追溯。 记录内容:记录应包含足够的信息以便重复检验活动。 7. 其他事项 委托自检:委托生产的注册申请人可以委托受托生产企业开展注册自检,但受托生产企业不得转委托。 集团公司自检:经集团公司授权,符合条件的实验室可为注册申请人开展自检。 02监管趋势提醒 1.强化质量管理体系:监管机构越来越重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企业自检工作必须纳入体系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可控。 2.提升自检能力要求:对注册申请人的自检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包括人员、设备、环境等多方面,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加强样品管理与质量控制:强调样品管理和检验质量控制的重要性,通过严格的样品管理程序和质量控制程序,确保检验结果的一致性和有效性。 4.推动电子化记录与追溯:鼓励企业建立电子化检验记录系统,提高记录的可追溯性和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