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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立项审核要点

2025-07-22 返回列表

一、临床试验立项审核的核心目标与法规依据

临床试验立项审核是机构对拟开展研究的科学性、合规性及可操作性的全面评估,旨在保障受试者权益与数据可靠性。依据《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 2020)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监督检查要点》,立项审核需满足以下核心目标:

合规性审查:

确保试验符合国家药监局(NMPA)批件要求及《药品管理法》第21-27条规定;

风险控制:

预判安全性问题并制定处置预案;

资源匹配:

验证机构是否具备实施条件(人员、设备、样本量);

法规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要求,未通过立项审核的项目不得启动伦理审查。

二、立项审核的核心维度与审查要点

1.批件信息真实性核查

批件有效性:

确认NMPA/CDE签发的批件在有效期内(通常3年),核验批件编号、公章真伪;

关键一致性:

药物名称、规格、方案版本需与NMPA批件完全一致,新增研究中心需补充批件;

时效管理:

以首例受试者签署知情同意书为启动标志,超期批件需重新申请延期。

2.试验方案科学性审查

设计合规性:

适应症、分期(I/II/III期)、主要终点需与批件一致;

特殊要求(如独立数据监查委员会IDMC)需在方案中明确。

受试者保护机制:

知情同意书要素符合《赫尔辛基宣言》及GCP;

风险控制措施(如紧急揭盲流程)完备。

可操作性验证:

样本量计算依据充分,中心数量与机构承接能力匹配;

方案需避免超对照产品适应证范围。

3. 文件与资质合规性

类别

必审文件

常见风险点

资质类

申办方/CRO营业执照、GMP证书、PI的GCP证书(近3年)

PI未备案、监查员无GCP证书

安全性类

药物检验报告、风险管理计划(RMP)

药检报告过期、未提交RMP

流程类

临床试验协议、受试者保险证明

保险条款未覆盖试验风险

4.特殊情形审查

国际多中心试验:

需单独分析中国人群数据;

附条件批准药物:

核查方案是否包含上市后研究计划;

人类遗传资源:

确认遗传办审批已完成。

三、流程标准化与质量保障机制

1.机构审核流程优化

预审机制: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要求申办方先提交方案摘要及PI意向,机构反馈可行性后再正式立项;

多部门协作:

药学、伦理、数据管理部门联合审查,避免单一视角疏漏;

电子化系统(CTMS):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通过CTMS实现电子文档核验与进度追踪。

2.风险防控措施

问题清单制:

烟台毓璜顶医院采用标准化审核表,覆盖申办方资质缺失等高频风险点;

商业贿赂筛查:

立项时需签署利益冲突声明,排除存在不当利益关系项目;

案例警示

某医疗器械试验因方案超出对照产品适应证范围,在立项阶段被驳回。

四、常见问题分析与应对策略

1.高频问题统计(基于医院数据)

药物试验:

申办方资质不全(23%)、药物标签错误(18%)、监查员资质失效(15%);

器械试验:

PI的GCP证书过期(27%)、检验报告缺失(21%)。

2.导致立项失败的核心原因

合规性缺陷:

批件失效或方案与批件关键信息不一致;

资源不匹配:

PI无备案资质或机构缺乏检测能力;

方案设计缺陷:

未预设安全性暂停条款或样本量不足。

五、优化方向与行业建议

1.机构管理升级

动态培训:

定期更新PI及监查员的法规知识(如新版GCP);

区域性协作:

建立多机构立项标准互认机制,减少重复审查。

2.申办方责任强化

预沟通机制:

立项前与机构讨论方案可行性(如山东齐鲁医院每周二开放面谈);

质量管理体系:

申办方需建立内部监查稽查流程,确保资料完备性;

前瞻性建议

国家药监局可推动建立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统一备案平台,打破属地审查壁垒。

临床试验立项审核是质量把控的首道防线,需以合规性为基石科学性为导向可操作性为标尺。随着CTMS系统普及与跨机构协作深化,审核效率与质量将同步提升,为后续伦理审查与试验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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