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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委托生产监管频现漏洞,这些关键环节务必警惕!

2025-08-05 返回列表

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的全面实施,有效释放了产业活力,推动行业走向专业化分工。随着委托生产模式的蓬勃发展,监管实践中暴露的问题却日益增多,不仅增加了企业合规风险,更可能直接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

本文结合近期各地药监部门通报的典型案例及监管要求,梳理出委托生产过程中五大高危风险环节,帮助注册人(委托方)与受托生产企业筑牢质量防线。

一、生产质量协议:权责不清的“重灾区”  

作为界定双方权责的核心文件,质量协议却成为问题最集中的领域

1.监督机制模糊或缺位

具体表现:未规定采购控制、生产过程、质量检验的监督方式、频次和评价标准

风险后果:注册人无法掌握受托方真实质量能力

2.采购管理职责不明

具体表现:未明确供应商选择、评估、变更控制等分工

风险后果:关键物料供应商管理失控

3.生产过程分工不清

具体表现:未细化生产操作、过程检验、环境监控等环节的具体职责

风险后果:过程控制存在真空,问题互相推诿

4.生产/上市放行混淆

具体表现:未区分受托方“生产放行”(符合技术要求)与注册人“上市放行”(符合法规)的界限

风险后果:不合格品流入市场风险增加

5.不良事件处置缺失

具体表现:未规定投诉与不良事件的信息传递流程、调查分工及报告时限

风险后果:延误法定报告,导致监管处罚

典型案例:某企业因协议未明确供应商变更流程,受托方擅自更换关键原料供应商,导致产品生物相容性超标,引发大规模召回。

二、设计开发转移:技术落地的“断点”  

设计转移不充分是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1.文件转移缺失:

未正式转移产品图纸、工艺流程图、检验规程等核心文件,注册人失去对设计的实际控制权

2.工艺参数遗漏:

注册人未转移关键工艺参数(如某骨科植入物热处理温度),导致受托方生产时力学性能不达标

3.变更控制悬空:

协议未规定设计变更时注册人的审批权限,受托方擅自修改配方比例,引发严重质量偏差

北京药监局数据显示:2024年因设计转移缺陷导致的委托生产不合格案例占比达34%

三、生产管理:过程监控的“真空地带”  

注册人对受托方生产过程的监督常流于形式:

1.现场审核失效:

未发现受托方共用无菌检测室(违反GMP交叉污染规定)、净化车间破损等硬件缺陷

2.作业文件脱节:

受托方自定的生产SOP未经注册人确认,操作细则与工艺要求存在偏差

3.产品标识混乱:

实际批号与注册人规定编码规则不符,导致UDI追溯系统无法关联真实生产数据

四、质量控制:放行环节的“双重失守”

质量放行环节的漏洞直接威胁终端产品安全:

1.检验规程执行不一致:

受托方擅自简化进货检验抽样量,漏检重金属超标原料

2.生产放行依据不足:

仅凭受托方自检结果放行,未确认注册人负责的稳定性数据

3.放行授权违规:

无书面授权书即允许受托方人员执行生产放行,法律效力存疑

五、供应链管理:原料风险的“隐形雷区”

跨区域委托加剧供应链失控风险:

1.“阴阳合同”现象:

受托方表面使用指定医用级塑料,实际偷换低价工业级替代品

2.混放混用问题:

多地检查发现委托方与受托方物料在仓库混放且标识不清

3.溯源链断裂:

动物源胶原蛋白原料缺乏完整饲养记录,无法满足TSE(疯牛病)风险声明要求。

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优化资源配置,但责任主体的模糊化却可能成为质量失控的起点。当注册人将生产交付他人之手时,责任却从未转移——这既是法规的刚性要求,更是对患者生命安全的终极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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