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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了解医疗器械注册变更要求详解

2023-07-11 返回列表

一文了解医疗器械注册变更要求详解

  医疗器械在研发过程中或获得注册证后,都可能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的大小不一,企业通常对于变更手续感到困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将结合个人经验与同行分享一下相关经历。

  首先,让我们看一下相关法规背景。
  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规定:
  根据第79条的规定,注册人应主动进行医疗器械上市后的研究,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认,并加强对已上市医疗器械的持续管理。
  对于已注册的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如果其设计、原材料、生产工艺、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发生实质性变化,有可能影响该医疗器械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注册人应向原注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如果发生其他变化,应在变化发生后的30天内向原注册部门备案。
  需要办理变更注册的事项包括注册证载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结构及组成、适用范围、产品技术要求、进口医疗器械的生产地址等。需要备案的事项包括注册人名称和住所、代理人名称和住所等。如果境内的医疗器械生产地址发生变更,注册人应在办理相应的生产许可变更后进行备案。
  对于其他变化,注册人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相关工作,并按规定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根据第80条的规定,对于变更注册申请,技术审评机构应重点审评变化部分,并形成关于变化后产品是否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审评意见。如果认为有必要核查质量管理体系,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组织进行核查。
  根据第81条的规定,医疗器械的变更注册文件与原注册证合并使用,有效期截止日期与原注册证相同。
  仔细阅读以上规定,我们可以发现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的相关手续已经比较清楚了。我们常见的变更类型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 产品型号和规格的变更:例如删除原型号或增加新型号等情况;
  2. 设计和结构的实质性变化:包括产品外观、内部结构或组成部分的改变;
  3. 适用范围的变更:例如扩大或缩小产品适用的人群或病种范围;
  4. 使用方法的变更:包括使用步骤、操作方式或治疗方案的修改;
  5. 原材料或生产工艺的实质性变化:例如更换关键原材料或改变生产工艺等;
  6. 境内生产地址的变更:如工厂迁址或新增生产基地。
  根据变更类型的不同,需要办理的手续也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变更注册手续包括向原注册部门提交变更注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等待技术审评机构的审评意见,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核查(如需要),最终获得变更注册证书。
  因此,对于医疗器械企业来说,在面临变更时,应仔细研读相关法规,了解具体的变更类型和相应的手续要求,确保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做好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工作。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机构或寻求相关部门的指导,以确保合规操作。
  阅读仔细后会发现,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的相关手续已经在法规中明确清楚。我们平时常遇到的许可事项变更通常可以归为以下四种类型:
  1)产品型号和规格的变更,比如删除原型号或增加新型号。例如,某企业的注册证中的型号和规格从"0.25mL;0.5mL;0.75mL;1mL;1.25mL;1.5mL"变更为"0.25 mL;0.5 mL;0.6 mL;0.75 mL;0.9 mL;1 mL;1.1mL;1.25 mL;1.4 mL;1.5 mL"。
  2)产品结构和组成的变更,通常由技术革新或设计缺陷导致的结构或配方变化。例如,某企业申请结构和组成变更,从"由导管、球囊、尖端、二通旋塞、排泄口组成。其中导管、球囊、尖端由硅胶制成,二通旋塞由聚碳酸酯(PC)制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提供。"变更为"PPB-24F由导管、球囊、尖端、二通旋塞、排泄口组成,其中导管、球囊、尖端由硅胶制成,二通旋塞由聚碳酸酯(PC)制成;PPB-24F-S由导管、球囊、尖端、二通旋塞、排泄口、持续注水三通组成,其中持续注水三通由三通接头、单向阀公母接头、保护帽组成。导管、球囊、尖端由硅胶制成,三通接头主体、单向阀公母接头由聚碳酸酯(PC)制成,三通接头开关和保护帽由聚乙烯(PE)制成。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提供。"
  3)适用范围和预期使用人群的变更,通常是缩小或规范适用范围。例如,某企业的适用范围从"主要用于产后出血时的子宫填塞止血。"变更为"用于产后出血时填塞子宫以减少出血。"
  4)产品技术要求的变更,包括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的变化,以及国家标准升级等。例如,某企业申请变更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涉及动力粘度、注射器柄推挤力、溶胀度(交联度)、注射针相关性能等项目的变化。
  除了以上四种常见的需要监管部门审批的情形外,笔者想结合自己的经验和同行们分享一些注册证上未载明的事项:
  1)颜色:某些有源产品的注册证未规定产品颜色,例如外壳原本是白色,但由于市场原因想变为绿色。然而,外壳颜色的变化不属于实质性变更。
  2)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变更:一般情况下,供应商的变更不需要监管部门审批,特别是一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原材料,如钛合金。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某些非标定制类的原材料,其标准要求不统一或要求较宽泛,更换供应商可能带来风险,这种情况属于实质性变更。
  3)工艺参数变更:工艺参数的变更是每个生产企业必然面临的。虽然法规和监管部门不希望我们进行变更,但在实际生产中,特别是大规模生产,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例如,冻干过程由5天优化为3天,这并不属于实质性变更;而从湿热灭菌方式变更为辐照灭菌,则属于实质性变更;从塑料瓶改为玻璃瓶也属于实质性变更。
  不论是实质性变更还是非实质性变更,企业都应按照设计开发变更的要求进行验证和内部控制。实质性变更需要经过监管部门审批,而非实质性变更则需要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79条,在变更之日起30天内向原注册部门备案。
  最后,分享一个小知识点:备案并非审批,而是一种信息告知的方式。在确保产品安全有效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优化变更,并向原注册部门备案,而不需要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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