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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械解读丨重组胶原蛋白类器械

2026-02-24 返回列表

鉴于目前的技术研发现状,主要指将人体胶原蛋白基因进行特定序列设计、酶切和拼接、连接载体后转入工程细胞,通过发酵表达生产的胶原蛋白及其类似物。

1.重组胶原蛋白分类界定

根据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4月13日发布的《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则》,重组胶原蛋白类产品的管理类别应当不低于第二类。可按如下进行分类界定:

第二类:

作为止血和防黏连材料应用时,若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仅用于体表。

作为医用敷料应用时,若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创面。

第三类:

无源植入物:

作为止血和防黏连材料应用时,若产品可部分或全部被人体吸收或者用于体内。

作为医用敷料应用时,若产品可部分或者全部被人体吸收,或者用于慢性创面。

药械组合类:

实现医疗器械用途,同时含有发挥药理学作用的药物成分时,应当根据产品主要作用机制判定以药品作用为主或者以医疗器械作用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2.产品成分

1、不包括动物组织提取的胶原蛋白成分;

2、提供产品的不可吸收报告,以证明产品所含所有成分不被人体吸收;

3、如宣称所含成分形成物理阻隔的保护层或具有成膜效果,应提供产品的成膜性研究测试资料;

4、如含有防腐剂等成分,提供所含防腐剂成分不具抑菌作用的试验报告(按照《WS/T650-2019抑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提供抑菌效果评价;

5、不含有其它具有药理学或不按二类器械管理的成分。

3.注册要点

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的材料部分统一为"重组胶原蛋白”,如重组胶原蛋白凝胶敷料、重组胶原蛋白创面敷贴等。除非有充分资料证明重组胶原蛋白原材料的结构特征等能够给申报产品功能带来额外获益,产品名称不区分具体材料特征。

注册单元

以产品的技术原理、主要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和适用范围为划分依据

凝胶型、液体型、敷贴型等产品,主要组成成分相同但配比不同,性能指标存在差异而影响产品安全有效性时,建议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例:“敷贴型”和“西林瓶型”。

原材料控制

应明确各种原材料的名称、重组胶原蛋白原材料的生产工艺(如适用)、质量控制指标及要求等,说明原材料的功能特点或选择依据。原材料应具有稳定的供货渠道以保证产品质量。重组胶原蛋白原材料可参考标准YY/T1849-2022。

生物学评价

一般为接触非慢性创面及其周围皮肤,试验项目的选择应结合产品预期接触的部位以及产品累积使用的接触时间。特别注意液体敷料生物学试验方案的制定,可参见相应标准(如GB/T16886.5、GB/T16886.10等)液体样品相关试验方法。同时建议考虑包装材料对产品生物安生性的影响。

稳定性研究

稳定性研究的检测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检测和包装系统性能检测两方面。

重组胶原蛋白的稳定性变化(如降解)可能引起产品性能的变化,并影响预期用途的实现,建议进行动态评价和分析,当采用加速老化试验时,应考虑老化温度对其特性的影响。

对于非无菌形式提供的产品,开封后可以多次使用时,应对其开封后稳定性进行研究。为确认产品开封后,在实际使用环境下,经过一段时期仍然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最长存放时间,建议通过分析评价后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如微生物指标等),提供研究报学。

产品性能指标

性能指标建议包含以下几点(包括但不限于此):外观、装量(或尺寸、质量)、重组胶原蛋白的鉴别、重组胶原蛋白的含量、粘度/黏度(如适用)、化学性能(如酸碱度、重金属等)、无菌(或微生物指标),如有配合使用的附件(如喷瓶、滴管等)应制定相应要求等。

如宣称其他技术参数和功能,应在产品技术要求中予以规定。

说明书

不应宣称适用范围以外的用途或功效,特别注意使用方法中的描述。

应注明产品主要原材料,应有对材料过敏者禁止使用的提示。

应注明建议使用时间和使用方法。如产品可多次使用,应当明确提示使用者该产品开封后应如何保存以及限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注意事项中注明“使用中若有红肿、疼痛或瘙痒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清洗干净,必要时向医生咨询或及时就医。

4.预期用途

用于非慢性创面(如浅表性创面、手术后缝合创面、机械创伤、小创口、擦伤、切割伤创面、穿刺器械的穿刺部位、|度或浅|度的烧烫伤创面、婴儿肚脐口创口、激光/光子/果酸换肤/微整形术后创面)的护理,为创面愈合提供微环境。也可用于对穿刺器械(如导管)的穿刺部位的护理并固定穿刺器械。

5.交付状态

无菌、微生物限度

6.答疑时刻

Q:含重组胶原蛋白类产品如想申报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应注意哪些问题?

A:重组胶原蛋白类产品的分类编码应当根据产品的预期用途,参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予以确定。根据《重组胶原蛋白类医疗产品分类界定原则》若产品不可被人体吸收且用于非慢性创面,不接触真皮深层或其以下组织受损的创面,按照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Q:对于非无菌形式提供的产品,开封后可以多次使用时,应提交什么证明资料?

A:为确认产品开封后,在实际使用环境下,经过一段时期仍然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最长存放时间,建议通过分析评价后选择合适的检测项目(如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微生物指标等),提供研究报告,对其稳定性进行研究。另外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应明确提示使用者该产品开封后应如何保存以及限定时间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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