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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5年度自查报告填报工作将于今日开始

2026-03-11 返回列表

北京市药监局依据相关要求组织该市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25年度自查报告填写工作。相关内容摘录如下:

一、填报主体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应当提交上一年度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二、填报时间

2026年3月11日14:00-2026年4月30日23:59

三、填报地址

https://zwfw.yjj.beijing.gov.cn

四、填报要求

依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24年7月实施)第十二条,年报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五、填报操作指南

图文版用户手册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年报系统近期用户访问量较大,如遇到登陆或操作问题,您可以:

1.发送电子邮件至jszc2025@163.com。详细描述“办理何类事项时遇到什么问题”,注明联系方式并上传问题截图,工作人员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建议优先发送邮件,技术热线繁忙)。

2.拨打技术支持热线:400 900 1866。服务时间:9:00-18:00(工作日)

有关填报内容的疑问可咨询各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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