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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中心临床试验盖章要求

2026-04-22 返回列表

Q1:多中心临床试验报告是否每个中心都要盖章?

答:不是。今天有客户问,他们做了5家中心,以为每家都要在总报告上盖章。

根据《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第28号公告)第五十六条,临床试验报告由协调研究者签名、组长单位盖章即可。分中心不需要在总报告上盖章。

Q2:什么是组长单位?什么是协调研究者?

答:组长单位是牵头负责整个临床试验方案设计和统筹的单位。协调研究者协助统筹各中心试验执行。

Q3:分中心小结是什么?是否必须提交?

答:分中心小结是各中心对本中心试验完成情况的独立总结,必须单独出具。总报告体现"面"的确认,分中心小结体现"点"的确认,两者不可替代。

Q4:提交注册资料时,盖章材料如何整理?

答:总报告由协调研究者签名、组长单位盖章;分中心小结由各中心主要研究者签名、加盖各自公章。每家分中心单独装订,随总报告一起提交。

Q5:常见误区有哪些?

误区一:所有中心都要在总报告上盖章。错,只盖组长单位。

误区二:分中心小结可用总报告代替。错,必须单独出具。

误区三:盖章只是走流程。错,盖章是正式确认,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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