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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医疗器械人工韧带注册办理流程及步骤周期指南

2026-04-23 返回列表

人工韧带中间为自由纤维部分,两端为纵横编织部分,整体呈编织型结构。采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或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表面经亲水涂层处理(聚苯乙烯磺酸钠涂层),部分产品表面经矿化涂层处理(羟基磷灰石涂层)。为一次性使用无菌产品。该产品用于膝关节交叉韧带重建、肩锁韧带修复等手术中软组织的修复重建。不用于其他部位韧带修复。人工韧带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编码为13-02-02,管理类别为Ⅲ类。

(一)产品分类界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人工韧带归属"13无源植入器械"子目录,"02运动损伤软组织修复重建及置换植入物"一级产品分组,二级产品分组为"02运动损伤软组织置换植入物",管理类别为Ⅲ类。

(二)注册流程步骤: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主要步骤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注册检验、临床评价、动物试验研究、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注册申报资料准备、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

(三)临床评价要求:人工韧带类产品目前不属于《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收录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临床评价资料。采用同品种比对临床评价路径,与已获准注册的人工韧带产品在适用范围、技术特征、生物学特性等方面进行对比。若无法满足同品种比对要求,需开展临床试验。同品种比对需证明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注册周期:由于人工韧带涉及动物试验且需开展临床评价,审评机构对其力学性能和生物相容性验证要求相对较高,整体注册周期通常为18-24个月。其中动物试验观察期不短于12个月,技术审评约需5-7个月,行政审批约需2-3个月,建议重点关注韧带疲劳性能测试和涂层安全性验证。

如有人工韧带注册、临床试验相关CRO服务需求,欢迎随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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