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修膝关节假体由股骨髁组件、胫骨平台组件、髌骨组件、垫片组件组成,分为骨水泥型和非骨水泥型。股骨髁组件采用钴铬钼合金或钛合金材料制成,胫骨平台组件采用钴铬钼合金或钛合金材料制成,垫片组件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或高交联聚乙烯材料制成,髌骨组件采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材料制成。部分型号包含延长柄、填充块等增强固定配件。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用于初次膝关节置换术后失败或并发症的翻修手术中膝关节的置换。不用于初次膝关节置换。翻修膝关节假体在我国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产品,分类编码为13-04,管理类别为Ⅲ类。
(一)产品分类界定: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翻修膝关节假体归属"13无源植入器械"子目录,"04关节置换植入物"一级产品分组,二级产品分组为"04膝关节假体",管理类别为Ⅲ类。
(二)注册流程步骤: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需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主要步骤包括:产品技术要求编制、注册检验、临床评价、注册申报资料准备、技术审评、行政审批等。
(三)临床评价要求:翻修膝关节假体目前不属于《免于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收录产品,应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等文件规定提供相应临床评价资料。需开展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样本量不低于200例,随访时间不少于12个月,评价指标应涵盖KSS评分、X线片评估及安全性评估。已取得初次置换产品注册证的企业新增翻修型号的,注册证需满2年且随访不少于100例、12个月优良率不低于90%。同品种比对需证明申报产品与同品种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适用范围、使用方法等方面基本等同,差异部分不会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注册周期:翻修膝关节假体涉及动物试验且需开展临床试验,审评机构对其力学性能和生物相容性验证要求相对较高,整体注册周期通常为18-24个月。其中注册检验约需3-6个月,技术审评约需90个工作日,行政审批约需20个工作日,建议重点关注股骨髁和胫骨平台的疲劳性能测试及超高分子量聚乙烯垫片的磨损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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