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公告显示,该局于5月30—31日期间对江西康恒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展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缺陷,不能有效运行,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及该公司暂停生产经营的报告,江西省药监局决定责令该公司暂停生产、经营医疗器械产品医用微网雾化器(赣械注准20242080061),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同时评估产品安全风险,对有可能导致产品安全隐患的,应按照《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召回问题产品,按要求处置并记录相关情况。
江西省药监局要求,该公司完成全部项目整改后,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经核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暂停生产、经营期间,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