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9日,FDA正式发布《医疗器械上市申报人因工程资料内容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终版指导文件,标志着人因资料正式纳入上市申报法规强制要求,医疗器械可用性研究从可选项变为必选项,指南全面适用于510(k)、PMA、De Novo、HDE全部上市申报类型,人因资料缺失或不合规或将直接引发补正、发补甚至退审风险。全球医疗器械注册合规迎来关键拐点。
新规核心信息速览
该文件发布于2026年5月29日,将于2026年8月1日正式实施,其适用的申请类型包括 PMA、510 (k)、De Novo 和 HDE(组合产品不在本指南范围内),核心内容为通过4个决策点将人因申报类别(HF Submission Category)分为3类,并明确了各类别医疗器械需提交的人因资料。
新规核心框架逻辑
新规首次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的三级分类差异化申报体系,通过四步决策逻辑明确Category 1/2/3三类人因资料提交层级,清晰划定不同器械、不同变更情形下的人因资料提交边界。不再一刀切要求全套人因资料,而是依据是否涉及用户界面、
预期用户、预期用途、预期使用环境、关键任务变化,结合关键任务影响程度,实行差异化资料提交要求。 该机制既减轻了低风险变更的企业合规压力,又针对界面复杂、存在误用风险的高风险器械,明确提出强制性人因验证要求。 对于高风险器械,必须通过完整的人因可用性验证活动,并提交包含总结性可用性测试数据的全套人因工程资料。 三级分类法及申报资料要求

分类决策流程
指南第四章提供了分类决策流程图,用于指导产品分类:
决策点A:是否对已上市器械进行设计变更?
决策点B:用户界面/预期用户/预期用途/使用环境/培训方案/设备标签是否变更?
决策点C:根据使用相关风险分析,是否是含有关键任务的新器械,或者变更后引入/影响关键任务的已上市器械?
决策点D:基于针对预期用途、用户及使用环境的用户界面使用历史记录、设备用户界面的复杂性和现有风险控制措施的充分性,是否需要人因验证测试数据?
三级分类示例
指南中给出的17个人因申报类别分类判定示例

对国内出海企业的影响
新规落地对国内医疗器械出海企业影响深远。过去很多企业将人因资料当作可有可无的补充材料,甚至直接省略,今后此模式将彻底行不通。无论是全新注册还是产品变更,都必须根据指南中划分的类别向FDA提交人因资料,其中Category 2类别的器械需要进行关键任务论证说明等工作,Category 3类别的医疗器械,必须开展总结性可用性测试并提交完整的HFE/UE报告,无法再以简化说明、笼统概述的方式申报。人因资料缺项、逻辑不符、报告结构不达标,将直接导致发补、延长审评周期,严重时甚至面临退审风险,倒逼企业建立全流程人因合规体系。
指南实施建议
在此背景下,建议出海企业尽快完成人因工程研究合规升级:
一是摒弃“注册前补做测试”的思维,将可用性研究要求前置至产品立项阶段,将可用性工程贯穿产品全生命周期,而非仅作为注册拿证的合规补丁;尤其在UI界面、操作流程、标签、说明书、培训资料设计初期就应考虑可用性工程要求。
二是产品立项初期即做好类别判定,企业可直接套用指南中的决策流程图,对照四大决策点(A/B/C/D)判定HF申报Category 1/2/3类别,提前明确人因资料申报要求。
三是报告撰写应规范,建议采用指南中的附录模板,降低审评发补概率。完整留存变更记录,所有器械UI迭代、功能修改、标签更新、操作流程调整,均应同步记入HFE/UE报告;形成性测试发现的设计缺陷、整改措施、验证结果应全程留痕,满足可追溯要求。
人因工程专委会出海护航计划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人因工程专业委员会将持续跟踪FDA人因工程指南实施动态,适时开展新规深度解读、实战案例研讨、HFE/UE报告模板培训与企业合规指导,推动行业统一认知、统一编制规范、全面对接 FDA 审评要求。同时,专委会还将联合国际专家打造一站式出海服务,助力国内医疗器械企业规避海外注册风险、提高申报通过率,持续提升我国医疗器械产业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