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扬州市普菲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苏药监械生产许20230213号)、扬州市俊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苏药监械生产许20140075号)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关键缺陷项,不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现对扬州市普菲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扬州市俊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暂停生产的风险控制措施。